云南大学 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为田径,招生计划为40名,根据学校运动队建设情况分为急需项目和非急需项目。具体如下:
招生项目 | 急需程度 | 类别 | 小项 | 招生计划 |
田径 (男女) | 急需项目 | 中长跑、竞走类 | 1500m、5000m、10000m、5000m竞走、10000m竞走、20000m竞走 | 原则上每小项男女各招0-2人,总数不超40人,各小项招生人数可按实际报名和测试人数进行调整。 |
跳跃类 |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 |||
投掷类 | 标枪、铁饼、铅球 | |||
非急需项目 | 跑类 | 100m、200m、400m、800m | ||
跨类 | 100m栏、110m栏、400m栏 |
2.招生范围:除北京、上海、广东、西藏和宁夏以外的26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高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我校报请考生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认定,认定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4.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的省(区、市)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区、市)统一测试合格资格。